11月27日,尉氏县人民法院采取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老赖”周某的支付宝账户进行冻结的方式,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追回了6万余元欠款。以本次成功执行为契机,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执行查控系统扩展到网络支付平台、金融衍生品领域,进一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兑现法律判决。
2017年9月,原告孙某与被告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令周某支付借款及利息6万多元。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避而不见孙某,孙某向本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联系双方到庭谈话,但周某到庭后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申请人孙某一方也无法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后经法院查询,周某名下确实没有车辆、房产,银行账户内也没有存款。
后在与申请人孙某的交谈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周某在天猫商城网站开设有店铺,其很有可能将自己的财产款项转移到支付宝账号下。得到这一线索后,执行法官与阿里巴巴公司取得了联系,对周某支付宝账号以只进不出的方式进行了冻结。在使用支付宝支付功能受限后,周某得知自己支付宝账户已被冻结。因为网店经营必须频繁使用支付宝,万般无奈之下,周某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所有借款及利息,并希望法院解除对支付宝账户的冻结。后在周某配合下,执行法官将全部执行款从支付宝账户划扣到法院执行账户内,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