拌嘴酿成大祸,逞一时之快必将受到法律处罚,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小区业主因交房延期与房产公司员工发生冲突,并将价值八千多元的沙盘模型毁坏,被告人尤春霞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鼓楼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2014年2月,被告人尤春霞与原告人贝纳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购房合同,被告人尤春霞购买原告人贝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楼房一套,交房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2016年6月30日10时许,在开封市贝纳置业有限公司售楼部,因原告人贝纳置业有限公司延期交房,被告人尤春霞与售楼部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尤春霞一时气愤将沙盘模型1-8号楼栋模型及单体户型模型五套损坏。后经开封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损坏标的的直接损失价值为人民币8210元。事件发生后,被告人尤春霞于2017年3月到公安局自首,并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821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尤春霞以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尤春霞主动投案,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尤春霞已将原告人的经济损失8210元交予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及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