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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故意拖延拒缴罚金 执行干警“软硬兼施”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7-09-25 10:07:11


    “如果因为你不交罚金,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后,不仅你在银行借贷、子女就读、找工作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甚至还可能受到司法拘留乃至刑法处罚,失去人身自由。其中的利弊得失,我想你都能清楚地比较出来。”9月21日,经过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闫景伦多次上门沟通,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履行了3000元罚金,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2014年4月,被告人张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与正在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由于张某迟迟未按规定缴纳罚金,2017年3月,鼓楼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将该案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闫景伦立即通过刑事判决地址查找被执行人张某,并依法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张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却一直未履行罚金义务。执行干警闫景伦多次前往张某家中,耐心向其讲道理、做工作,可张某仍不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干警便亮出法律武器,明确告知如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不仅对自身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出行也将会处处受限。

    最后,在执行干警闫景伦多次的“软硬兼施”下,被执行人张某考虑到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严重后果,慑于法律的威力,就赶紧联系执行干警,主动承认错误,并于9月21日来到法院缴纳了3000元罚金。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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