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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符区法院创新送达地址确认书,提高送达效率

  发布时间:2017-08-29 10:27:03


    为解决送达难,祥符区法院经过多次深入讨论,多方征集意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在立案阶段创新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进一步提高送达效率。

    由于现在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无固定住所,还有部分当事人不懂法律知识,害怕签字承担责任,部分当事人故意躲避送达,法院很难查清当事人详细住址以及当事人相貌等情况,导致送达效率较低,严重影响案件审结效率。祥符区法院决定,在原有的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模式上,将送达地址及方式一栏增添更新内容,不仅保留常规的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模式,还充分利用电子信息科技手段,增加电子送达项目,由当事人选择短信、微信号、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以及QQ号等便捷方式进行送达,并用黑体字设定特别提示一栏,告知当事人只要选择上述方式签字,即视为同意以上述方式送达,如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法院,否则法院按地址确认书上的方式地址送达视为有效。

    祥符区法院党组认为,在立案时确定当事人送达地址信息较为稳妥。一是一般原告在起诉时往往掌握对方当事人的一些联系方式,二是当事人在起诉时联系方式较为稳定,及时确定送达方式及地址,排除了当事人变更送达地址及方式带来的诸多不便,减少许多不能送达因素,大大提高送达效率。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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