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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8-09-01 12:34:56














    8月28日,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振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兴隆出席。座谈会由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闫晓明主持。

    座谈会上,开封市金明区区委书记王喜峰致辞。开封市中级法院、开封市金明区法院、鼓楼区法院,通许县法院和尉氏县法院先后发言,9名人民陪审员发言。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振民在认真听取了与会同志同志的发言后讲话。他强调,一是要进一步认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司法民主和公开的一个重大进步。二是要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要根据不同案件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三是要总结好人民陪审工作的好经验,对人民陪审工作的好做法、好案例要及时推广,并且认真开展好优秀人民陪审员的评选工作。四是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司法培训工作。我们不要求每一个人民陪审员都精通法律,只要他有某一方面的专长,并有正义感,他们参与案件的审理有利于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五是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案件审理中,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廉洁意识,通过参与案件的审理,更好地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五是要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的补助和待遇,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模式,推动人民陪审制度的更加完善。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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