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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无情人残心寒 法官热心高效办案

  发布时间:2017-08-25 09:01:54


    8月17日上午,家住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的赵某的儿子从朱仙镇法庭庭长朱荣宝法官手中接到20万赔偿款时,想到因车祸现还在医院遭受折磨的母亲赵某,想即将被高昂的医疗费压垮的家人,激动的竟无以言表,握着朱庭长的手连声说着“谢谢,谢谢......”,却早已泪水盈眶。

    2017年6月29日,在s327线227KM处,苏某驾驶一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时驶入非机动车道,与前方驾驶电动三轮相向行驶的赵某相撞,造成赵某多处受伤,面临高位截瘫的风险。事发后,开封县公安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苏某负全部责任。赵某住院治疗已花费医疗费等费用20多万元,还仍需大量费用接受继续治疗。这无疑给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面对高昂的医疗费家人难以支撑,一时陷入无钱治疗的困境。

7月7日,赵某将苏某及其所有轿车投保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责任险的永城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巩义营销服务部诉至法院,并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巩义营销服务部申请先予执行。

    案件立案后,朱庭长了解到事故车辆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巩义营销服务部投保有一份保额为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为确保赵某的治疗能够继续,他多次积极协调人寿保险公司一方,让他们缩短审批报告时间,不再按常规依比例支付先予执行款,不再区分非医保用药,协调将保额20万元一次性以最快速度打入法院账户。最终在朱庭长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人寿保险公司积极配合,将20万元赔偿款足额打入法院账户。朱庭长立即通知赵某家人领取,赵某也对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巩义营销服务部撤回诉讼。

    赔偿款及时到位不仅有效缓解了赵某及其家人的经济压力,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官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在残忍无情的车祸之后,使其内心深处感受到丝丝暖意,抚慰受伤的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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