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杞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涉军维权案件,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19日,家住杞县某乡镇的妇女赵某在省道上骑三轮车行走时,不慎被李某所驾驶的小轿车碰撞,导致赵某受伤及三轮车损坏。事故发生后,李某因为害怕而驾车驶离现场。赵某报警后,公安交警部门出警后认定李某对该事故负全责。赵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赵某远在湖南某部服役的儿子王某某十分担心,其所服役部队领导也对着县人武部和县人民法院发函寻求帮助。赵某将被告李某及某财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各种损失14万余元。得知情况后,杞县法院院长王成宏十分重视,当即安排立案庭工作人员对该案简化立案手续,同时针对赵某家庭困难状况,为其办理了诉讼法缓交手续。案件审理结束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及某财险公司赔偿赵某各项损失13万多元。案件生效后,因李某投保标的低于该赔偿损失的额度,该财险公司及时履行了赔付义务,但是应该有李某赔付的其他部分款项,李某却以没钱为由迟迟不愿履行。
执行过程中,了解到赵某是军属情况后,承办法官十分重视,多次找到李某做其思想工作,让其明白国防面前无小事,拥军优属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发扬的美德。同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所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使得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多方筹款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顺利结束。
杞县是革命老区,兵源大县。该县一直有着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在外地服役的官兵人数众多,每年发生在军人、军属身上的各种纠纷也为数不少。在此情况下,为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杞县法院专门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及时掌握军人军属的涉法情况,该院还加强与县人武部门的联系,对全县军人军属登记造册,制作了军人、军属通信录,建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服务电话,为军人军属发放“法律服务卡”,确保一旦发生涉军案件和纠纷,“军人不离队、军属不出门”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涉军维权法庭”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快”的原则,即每一起涉军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确保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为军人军属解除后顾之忧。该院还结合自身情况主动开展法律延伸服务。通过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下乡、送法进军营活动,帮助军人军属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共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解决各类涉军纠纷12起,有效地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利益,谱写了一曲新时期以法拥军优属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