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8月25日,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深受社会关注的涉及群体利益的案件,使原河南群豪(集团)公司房产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10余年前,河南群豪(集团)公司负责人马群向社会公开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使很多群众向其集资的上千万元资金无法追回。马群等人被逮捕后,集资群众为讨回集资款多方奔走,呼声很大。为解决这一问题,开封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河南群豪(集团)公司清算组,拟将原群豪(集团)的房产评估、拍卖后支付群众集资款,但由于该房产早已出租,租户不愿腾房,严重影响了对该房产的评估和拍卖。今年5月4日,清算组将5家租户告上法庭,要求其腾房,并缴纳所欠租金。开封市两级法院审理后,于6月作出判决,支持了清算组的诉求,但租户仍不愿腾房。
8月4日,清算组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坚持以大局为重,高度重视此案,于8月5日向被执行人下发限期执行通知书,承办法官多次催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很大。承办法官蔡剑丽等人不顾天气炎热,加班加点逐个寻找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5家租户终于全部自动履行了腾房义务,并付清了全部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