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 祥符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主动把调解工作纳入技术工作的一部分,在接到业务部门移送的司法技术辅助案件时,把调解放在首位,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技术室干警的巧妙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
开封市杞县人吴文咏长期为河南省腾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供应生石灰,在赊销的货款无法要回的情况下,吴文咏把腾达公司诉至祥符区法院,要求该公司还其欠款.腾达公司不服祥符区法院判决结果,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12月21日,开封市中院终审判决腾达公司于10日内支付给吴文咏货款148000元。由于腾达公司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吴文咏向祥符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28日,祥符区法院依法查封了腾达公司的车辆等财产,然而,腾达公司还是拒绝还款,吴文咏便申请祥符法院将扣押腾达公司的财产评估拍卖,以偿还其本息。
祥符区法院技术室受理申请后,干警祝晓辉等向办案人员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尝试着看能不能调解结案。祝晓辉等首先把腾达公司的案件代理人刘新华叫到法院,向他分析了评估拍卖可能对腾达公司产生的利害关系。
在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的情况下,祝晓辉等干警仍未放弃调解,在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确定评估机构时,祝晓辉再次详细为刘新华等对比分析了委托拍卖和调解结案的利弊。祝晓辉告诉刘新华说,法院扣押该公司的财产实际价值要超过其欠款,要是走评估拍卖程序,根据法院的经验,在第一次拍卖时,流拍的可能性很大,第二次拍卖时,就要降低保留价,也就意味着腾达公司被扣押的财产的变现价值小于实际价值。另一方面,因拍卖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花费时间和费用在所难免。
祝晓辉等干警的分析使腾达公司负责人意识到,主动接受调解,其遭受损失最小,从而同意了调解。为了寻找平衡双方利益最佳结合点,祝晓辉与吴文咏多次沟通后,吴文咏最终也同意放弃18000元债权及利息。看着双方签署协议和解笔录,祝晓辉等技术室干警觉得自己耐心付出终于有了收获,成就感油然而生。
今年以来,该院司法技术室已协助法官调解结案9件,当事人自动撤诉案件3件,有力推动了社会矛盾化解。(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