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午,顺河法院执行局的宋瑞卿法官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焦急的声音:“宋法官啊,你快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冻吧,我和孩子现在连个午饭都买不了,可急死我了……”
打来求助电话的是身在成都的齐某,齐某因一起借贷纠纷案件其银行存款被冻结,无可奈何之下旗某让其丈夫来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该案才算执结。
三年前,王某、齐某夫妻以他们二人在顺河回族区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向陈某借款23万元用于投资经营,双方约定9个月后连本带息还钱,并在郑州市黄河公证处做了债权公证。借款到期后,王某、齐某夫妻二人仅还陈某利息一万四千多元,本金并未归还。无奈的陈某来到郑州市黄河公证处,申请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执行证书。
立案后,顺河法院马上向王某和齐某夫妻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然后,该院执行局网络查控组马上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四查”,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信息全面查询。经查控,该院执行局干警发现齐某在三家银行均有存款,随后马上向银行申请冻结。齐某虽身在成都,银行卡和支付宝里的钱却一分都动不了,连午饭都吃不起,这下可急坏了她。不出半日,齐某丈夫王某就来法院主动履行了部分欠款,并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有效运用网络查控平台,让法院执行干警们“足不出户”,犹如一把利剑直指“老赖”心脏,逼其就主动现身来履行。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破解执行“难”,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执行效率,有力维护社会了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