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查控效率特别高,没想到能这么快拿回我的钱。”6月5日,申请执行人孙某在领取近265万元执行款后,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坦言道。原来,该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通过网络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等方式,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开封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封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顺河法院判决开封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某支付借款本息共265万元。
孙某向顺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人员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法对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进行了查询,随时监控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后,马上冻结并迅速作出扣划款项所需要的相应手续。5月20日,该案执行标的全部到位,获得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赞誉。这是该院依法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执行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从立案执行后到将案款交付于申请人,仅仅用了5天时间。
今年以来,顺河法院执行局为攻克“执行难”,利用“春雷行动”及“夏季雷霆”有利契机,积极通过网络查控及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等多种手段,及时、全面、准确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对欠债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起到了震慑作用,彰显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