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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红庙法庭三项措施整改促工作

  发布时间:2008-08-28 08:23:29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兰考县人民法院红庙法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继续解放思想,认真查摆问题,对法庭工作及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一是要求全庭干警增强服务意识。规范使用文明十字用语,组织人员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帮助百姓了解法律、认识法律,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设立巡回办案点,到田间地头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干警们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得到了明显加强。

    二是要求全庭干警加强业务学习。该庭不仅参加院组织的学习,还在庭室内部自觉学习,老法官帮带新法官,传授办案经验,定期讨论疑难案件,互相交流、互相促进、共同进步,使该庭干警的法律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要求全庭干警保持廉洁自律。“廉生威、公生明”,该庭不间断进行廉洁教育,全庭干警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这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提高了法院公信力。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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