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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司法巡查组督导落实省法院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17-05-08 11:29:26


    为切实推动省法院专项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加强对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情况的指导监督,开封中院成立四个司法巡查组对十个基层法院开展巡查。此次巡查不但是对基层法院的常规巡查,而且是对省法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整改的专项督查。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昌豪对各巡查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在巡查工作中加强学习,在加强学习中搞好巡查,特别是要深化对省法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的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任务落实。巡查过程中,要紧紧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结合省法院专项司法巡查反馈意见,采取综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巡查实效。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巡查干部代表中院党组形象,一定要慎言慎行,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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