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执行干警送执行款 受伤农民喜笑颜开

  发布时间:2017-04-28 09:11:23




    4月24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何龙、于涛,带着一万元先期执行款,来到仙人庄乡粱坟村的申请人许强家中。得知执行干警要亲自上门送赔偿款,拄着双拐的许强早早等在大门口,满面笑容地迎接执行干警的到来。

    原告许强诉被告尹亮、尹超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两被告共同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8499.92元。判决书生效后,两被告迟迟未还款,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翟威、何龙对两位被执行人尹亮、尹超依法进行传唤、询问。经了解,尹亮、尹超都是农民,农闲时在附近工地打工贴补家用,生活并不富裕,很难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同时也了解到,申请人许强家中上有年迈的老母亲,下有上学的孩子,许强受伤后需要依附双拐行走,一时无法劳作,原本拮据的生活更加艰辛。

    为了让申请人早日拿到赔偿款,缓解生活困难,执行干警多次到两位被执行人家中,不断对其做工作,释明法理,希望他们尽最大的能力偿还这笔赔偿款。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也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让其了解执行现状。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两位被执行人及时凑了一万元钱送到法院,并表示会尽快履行剩下未赔付的款项。

    收到钱款后,执行干警何龙、于涛当天就来到申请人许强的家中,将一万元执行款交给了许强的妻子。许强妻子一边高兴地数着钱,一边忍不住道谢:“这一万块钱就是我家的救命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其90岁老母亲更是激动万分,在执行干警离开之际,还坚持要送到门口,依依不舍地目送执行干警离开。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紫睿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