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建军、宋健克服重重困难,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85岁受伤卧床的申请人朱某讨回2万多元赔偿款,拿到钱的老人热泪盈眶的向执行干警连连道谢。
被告姜某驾驶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所有的中型普通客车,沿包公湖西侧非机动车道行驶时,将正在行走的原告朱某撞倒,造成原告严重受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此案现已审理结束。判决生效后,姜某和汽车销售公司却迟迟不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李建军、宋健多次查找被执行人姜某,却一直下落不明,汽车销售公司也已人去楼空;于是,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姜某进行“四查”工作,但没有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到汽车销售公司已迁至郑州,但地点难寻,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执行干警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前往被执行人所在辖区派出所查询相关信息,最终找到案外人(本案车主)的妻子,执行干警向她认真分析案情、耐心做思想工作,这时案件才打破僵局,通过车主妻子提供的信息,执行干警马上联系汽车销售公司,劝说其认清道理,换位思考,并严厉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干警几番释法析理,车主妻子和汽车销售公司主动来到法院,将2万多元交到了执行局;考虑到朱某年龄太大,行动不便,执行干警李建军、宋健拿着案件款马不停蹄的前往老人家。
执行干警来到申请人家中,老人还躺在床上疗养,老人的儿子接到案件款后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赶忙把好消息告诉了老人,朱某激动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握着执行干警的手不停地道谢,眼中含着感激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