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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夫妻玩假离婚 丈夫外心妻子人财两空

  发布时间:2017-03-29 08:26:49


    身边的事:2008年5月,通许县青年蒋玲与李栋栋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现有一儿一女,生活平淡而幸福。孩子渐渐长大,夫妻俩打算再购置一套房屋。根据有关政策,单身人士能够享受较低首付和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因此夫妻二人商量后,玩起了“假离婚”。而后,二人拟定了离婚协议,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陈玲与李栋栋继续住在一起,生活无其他变化。新房装修好后,陈玲数次提出复婚,但李栋栋均以种种借口表示不同意。一次偶然的机会,陈玲发现了李栋栋与其他的女人来往。为此两人大吵一架,最后对簿公堂。

    陈玲诉称双方系“假离婚”,要求确认其对新房享有一半产权,并要求法院判决房屋归其所有。

    结果:通许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系离婚后男方单方购买,并由男方偿还贷款及居住,综合认定房屋归男方所有。追悔莫及的蒋玲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对离婚后产生的风险有预见。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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