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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审理“民告官”,局长出庭感慨多

  发布时间:2017-03-28 19:56:14



  2017年3月28日上午9时,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周卫华敲响法槌,一起涉及违反城乡规划处罚的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令上诉方没想到的是,通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徐卫东坐在被上诉人席上,面露重视而真切的表情。

  该案由一起邻里纠纷引起,上诉人与第三人(行政处罚相对人)所居住的房屋和宅基东西相邻。因第三人在施工过程中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面积,通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定第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存在超出规划许可范围的违法行为,决定对第三人处工程造价8%的罚款。一审法院驳回起诉。在二审庭审中,双方围绕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对上诉人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这一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该案将定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徐卫东副局长感慨地说:“出庭应诉,是一次与群众近距离接触,倾听群众呼声,检视行政工作效果的好机会啊!”他认为,此次庭审,也是自己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极好的“学习课堂”。

  近年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采取有效举措,深入行政机关宣传,加强沟通,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责任编辑:贾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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