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00 4 年 4 月 6日 深夜,家住 兰考县张君墓镇林河砦村 的少年 陈 二涛独自一人在家睡觉。突然,他被一阵急切的敲门声吵醒,听到门外几个人高喊:“我们是派出所的,快开门,不开门我们就打你了!再把你抓到派出所,罚你的钱!”陈金生很害怕,急忙喊邻居。此时,这些人已开始踹门。门被踹开了,五、六个人冲进屋里,连推带打把陈二涛按倒在床上,用绳子捆着他的手脚,并把他扔到 村南麦地内 。之后,将陈家 的棉花、小麦等物品抢劫一空 ,扬长而去。 经物价部门认证,被抢物品价值2404元。
近日,兰考法院审结了这起入户抢劫案,原来是是 民权 县 程庄镇罗马湛 村 村民 罗思泉 及邻村的 杜三领伙 同 他人,冒充派出所工作人员 实施了抢劫行为。此外,法院还查明 2005年7、8月份的一天夜里,被告人罗思泉伙同他人驾驶一辆125摩托车,到民权县王桥乡谢元子村委梁庄村宁怀友家,将其一辆蓝色飞彩牌机动三轮车盗走,经物价部门认证,被盗三轮车价值5170元 。
法 院认为,被告人罗思泉、杜三领以非 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 殴打、捆绑等暴力 手段, 强行进入被害人住处 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被告人罗思泉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 秘密窃取 手段 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依法判决: 被告人 罗思泉 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 十三 年,并处罚金 5 000元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杜三领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