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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14 15:54:17


 第一部分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单位共1个。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中级以上法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和审理管辖争议的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辖区内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辖区内法院的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编制219人,其中:行政编制219人,事业编制4人。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统筹协调稳步有序,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公正司法;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打牢工作根基。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抓手,以强化审判管理和加强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促进司法文化大发展为重点,以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第二部分 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2017年收入总计9157万元,支出总计915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44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立案登记标的额改变后,我院诉讼费收入相比往年降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2017年收入合计91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57万元(财政经费拨款250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010万元,罚没收入500万元,提前告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42万元);部门结转资金23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核定我院支出预算9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0.6万元,占比27.96%,项目支出6596.4万元,占比72.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8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78万元,增加6.97%,主要原因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由其他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均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8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332万元,占比9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万元,占比5.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万元,占比2.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18万元,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教育费、公务用车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委)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9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27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截至预算编制时尚未收到因公出国考察或培训通知。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240万元,主要原因:车辆改革后我院公车数量减少,维护费用降低。

(三)公务接待费9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我院公务接待人数逐年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17.5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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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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