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法院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基础,它有利于法官树立正确的“案件质量观”和“政绩观”。以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为依托能更好地考察法官的工作业绩和办案能力,从而对法官的工作业绩和办案能力做出精确的科学评估。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首先,院党组反复强调案件评查工作的重要性,案件质量评查是从源头查堵工作漏洞,是对办案法官的保护,是法院管理工作的核心,必须它把做为事关法院形象的重要问题来抓。领导的重视保证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其次,组织全体干警逐条学习相关规定,从思想上认识到支持案件评查工作就是对本职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从而充分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时刻绷紧案件质量这根弦,力争办铁案、出精品,不产生一起瑕疵案件。
二、建立组织、健全制度。2008年年初,为加强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领导,该院成立了由院长孔令营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庭、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并指定纪检组长主抓这项工作。同时,还专门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评查办在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实施案件质量评查和通报,形成了院长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评查办由五名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资深法官组成,配置了四台新电脑,落实了办公用房,从人员配置、物资装备等方面给予评查办大力支持。此外,为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该院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对评查办的工作职权,评查范围、标准、方法、程序,救济途径,责任追究、奖惩方面规定了明确标准,保证这项工作有章可循。特别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与司法能力考评挂钩,与年终评先和人事任免挂钩,根据案件质量等级给予不同分值,直接影响办案法官年终的司法能力成绩,这保证了案件评查工作从一开始就走上制度化、正规化轨道。
三、按章操作,狠抓落实。1、评查范围、方法和程序依照《暂行规定》的规定,案件评查工作涉及本院各业务庭报结的民商事、刑事、行政和执行(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案件评查人员从案件程序、实体、审限、笔录、法律文书、公开开庭、诉讼费收取、卷宗装订等方面全方位对卷宗进行逐项评查,首次按照一案一表原则,逐案填写“案件评查登记表”, 对案卷中出现的差错问题逐项登记,并依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将案卷分别评定为优等质量卷宗、中等质量卷宗和差等质量卷宗,填表后由评查办主任审核签字。案卷经评查无问题的,加盖评查办公室印章后予以归档,未经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的卷宗一律不得归档。违反者,按未按期交卷评查处理。2、分类处理,建立档案评查办按照《暂行规定》的规定评查案件后,分类处理发现的问题。对共性问题,采取通报、座谈等方式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引起办案单位的重视,督促其积极整改。对个性问题,携卷入庭,与承办人进行面对面交流,充分交换意见,与承办人统一认识后,督促其迅速整改。整改后的卷宗经二次评查,重新评定卷宗等级。无问题的,加盖评查办公室印章后归档;确有问题并且无法整改的,评查办集体讨论后,根据问题性质就是否属于违法审判或审判过程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提交审委会研究确认。被确认为违法审判或审判过错案件,由评查部门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需进入再审程序的,按照审委会决定移交立案庭进入再审程序。评查办还为每位办案法官建立案件质量个人档案库。通过建立审判质量档案,扩展升级为庭室审判质量档案和法官审判实绩档案。首次评查时,填写每案的“案件质量评查表”,存入这个档案。发现问题的卷宗逐案填写“案件质量信息反馈表”,经二次评查后,由承办人、办案单位负责人和评查人员、评查办主任签字后存入该档案。并将评查结果作为审判庭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庭室评先、立功的重要依据。这个覆盖面广、资料完备的案件质量个人档案库已初具规模。3、评比汇总,通报到案每月10日前各业务庭内勤持当月报结案件表和卷宗送交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接受评查。评查结束后,评查办公室写出当月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通报到案,对承办法官的结案数和案件存在质量问题数逐一列表通报。每个季度,评查办汇总该季度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问题,写出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对案件质量问题数列表到案,并在每季度的司法能力考核例会上予以公布。4、强化监督,评查自律在评查其他法官案件质量的同时,该院还强化对案件评查人员的监督与制约。《暂行规定》中对案件评查人员的评查程序及工作绩效也纳入了司法能力考核。要求评查人员接受卷宗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卷宗评查完毕(特殊案件除外)。评查人员应发现而未发现卷宗质量问题的,每处扣0.5分,应发现而未发现案件质量问题每处扣5分,司法能力考评成绩与年终评先创先和人事任免挂钩。
四、积极开展工作。案件评量办公室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已将元至八月份报结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1400余卷宗全部评查完毕,针对案件评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月通报四次,季度通报一次。对发现问题的85册卷宗予以通报并已督促承办人及所在庭局积极整改。经二次评查全部评定为优等卷宗。通过案件评查,全院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法官案件质量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各业务庭、局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