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老人因颈椎病,到无证行医的马某家中进行针灸、拔罐等治疗,没想到冠心病发作身亡,后马某因赔偿16万获谅解被判缓刑。12月2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5年11月26日9时许,被告人马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家中从事诊疗活动,被害人崔某为治疗颈椎病,到被告人家中进行拔罐、针灸和贴膏药等方式的治疗,导致被害人崔某冠心病发作死亡。经司法鉴定,针灸为被害人崔某死亡的诱因。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马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马某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160000元,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马某表示谅解,请求法院不再追究被告人马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