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被执行人赵国胜的家属急匆匆来到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为其交清全部执行款,请求法官及时将其名字从失信“黑名单”系统中撤销,使其能够购买高铁票,能顺利回家。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赵国胜与张晓蓉经人介绍相识,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后生育一女。女儿出生后,赵国胜便外出打工,对张晓蓉母女不管不问,连电话也不打一个,从未往家中寄过一分钱。无奈之下,张晓蓉便带着女儿搬回娘家居住。2014年10月,张晓蓉向杞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由其抚养女儿,赵国胜支付女儿的扶养费。不久,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女儿由其母亲张晓蓉抚养,其父亲赵国胜负担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赵国胜常年外出,经承办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里寻找,均未见到赵国胜。多次通知他,赵国胜拒不到庭,杞县法院便决定将其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系统。12月21日,在外地的赵国胜需要去到开封办事,就在其购买高铁车票时,被告知其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无法购买车票。因买不到高铁车票无法返程,才急匆匆的给家人打电话,让家人到法院送执行款。 其家属交清执行款后,法官及时屏蔽了其“黑名单”,赵国胜也顺利购买车票如期返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