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8日一大早,兰考县人民法院门口传来喧天的锣鼓声,二十几人敲着盘鼓,打着写有“兰考法院执行局干警无私救人”的横幅,手持锦旗来到法院,他们是来向法院干警表示感谢的。
事情还要从7月29日说起,那天上午11点半左右,兰考法院执行局一大队干警马国强、李红彬、王文礼、李新成四同志下乡办案返回,途经红庙镇双杨树村,发现一名妇女躺在马路上,身边一个小女孩吓得直哭,附近站着一些议论、观望的群众。他们随即停车询问原因,得知刚刚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撞倒人后未停反而向东逃逸。法院干警们猛然回想起刚刚迎头驶过了一辆出租车,他们马上意识到当务之急是追回肇事车辆。看到受害妇女头上鲜血直流,为不耽误治疗,他们立即将受害人抬上警车,叫上知情人掉头追赶肇事车辆,一直追了十余里,最终在红庙镇中心将车牌为予BT2850的肇事车辆拦住。之后他们又兵分两路,一路负责将肇事人和车辆扭送到兰考县交警大队,另一路负责将受害人送往医院。中午12时30分,他们把受伤妇女送到了兰考县中心医院的急诊病房,并电话联系了受伤妇女的家属。当看到伤者开始接受治疗,她的丈夫也风风火火赶到了医院,他们不顾得洗一下粘到身上的鲜血,就悄悄的离开,连名字都没有留下。
本来事情就这么悄然过去了,但被救妇女和卫华的家人一直不忘救命恩人,他们多方打听,终于得知是兰考法院执行局干警做了好事不留名。8月18日一早,和卫华的丈夫、牛王庙村主任等人来到法院专程向执行局干警表示感谢,他们拉着干警的说说:“如果没有你们法院干警,就没有现在和卫华这条命,真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
兰考法院干警路遇交通事故现场,追赶肇事车辆,及时救助受害人,他们见义勇
为的行动再次展现了兰考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既得成果,体现了法院
干警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