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尉氏县法院蔡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财产纠纷案件,化解了两个家庭多年的积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几年前,李某的父亲因病去世,生前所在单位给付了数万元丧葬抚恤金,并转到了作为长子的李某的账户上。围绕这笔钱的分配问题,李某与母亲苏某及几个兄妹之间产生了矛盾,后经村委会、镇司法所调解,李某仍将该笔钱据为己有。无奈之下,年逾八旬的母亲苏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面对这样一起“娘告儿”的案件,承办法官意识到,如何妥善的处理,既关系着两个家庭的和睦,也具有典型的教育示范意义。
来到法庭,苏某向法官哭诉李某的诸多不孝。原来,李某是村里众所周知的“不孝子”,自父亲在世时,李某就对年迈的双亲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两口一直由其他子女赡养,李某还与几个兄妹立了“利害不图”的字据。几个孩子本想着把父亲留下的这笔钱作为母亲的养老钱,不想竟被李某据为己有。了解到事情的前因后果,承办法官决定要迎难而上,力争化解双方的矛盾,促使母子和好如初。
调解时,李某父母颇有微词,原因在于自己是长子,父母一直以来都偏心其他几个兄妹。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主审法官意识到必须先解开李某的心结,才能化解纠纷。听完李某的意见,主审法官从“长兄为父,老嫂比母”的古语说起,将法理、亲情、伦理、道德融入到家长里短的调解中,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当了解到李某有三个孩子,现在也已经做了爷爷时,法官劝说李某应换位思考,给自己的子孙当好的表率。
经过长时间的调解,李某有所触动,主审法官将双方组织到一起,从修复亲情的角度着眼,苦口婆心的对双方进行了劝解。终于,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法官的建议下向母亲苏某及几个兄妹认了错,并主动承担起赡养母亲的义务。至此,案件得以顺利解决,母亲苏某与儿子李某冰释前嫌,苏某的老年生活也多了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