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早上,深秋的风中带着一阵阵寒意,杞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亚威刚到办公室就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和马某的电话:“李法官,我们现在就在法院门口,您出来一下,我们一早赶来送锦旗来了,真是太感谢您了!”
刘某和马某均是杞县高阳镇的农民,2004年7月,被执行人邢某因在郑州承接建筑工程需要资金,通过其朋友何某向刘某、马某分别借款40万元、30万元,并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但借款到期后,经刘某、马某多次催要,邢某迟迟不归还借款,且将债务推到其友何某身上。经法院审理查明,借款实际用款人为邢某,判决邢某偿还刘某与马某的本金及应付利息。但邢某并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且四处躲避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干警李亚威、黄新立通过各大银行查询邢某的账户,都未发现存款,执行一度被陷入僵局,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多次奔走各地查询后,执行法官李亚威终于得到线索发现了邢某的一处房产信息,为执行工作打开了突破口。
“终于把钱给要回来了,真的是很不容易,李法官和黄法官为我的事儿没少操心吃苦。”刘某感激地说着,并将一面写着“执行有阻力,正义必胜利”的锦旗送到两位法官手中。执行纵有千难万阻,但法官必将严惩老赖,真正用实际行动捍卫司法权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