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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人民法院法官李艳云同志被评为敬业奉献道德模范

  发布时间:2016-10-28 16:55:52


    见证道德力量,弘扬模范精神,10月27日下午,“德耀金杞”杞县第二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在县文化活动中心举行,杞县人民法院五里河女子法庭庭长李艳云同志被评为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彰显女子法官风采,弘扬爱岗敬业风尚。

    李艳云同志自2000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至今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000余起,调撤结案率85%,所审结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起申诉上访及矛盾激化。作为最靠近老百姓的基层法庭庭长,她坚持“法官多走一步、群众就少走一步”的工作理念,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调解工作做到老百姓的村里、家里,带领五里河女子法庭一次次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用真心感染群众,用真诚获得信任,用实力绽放成为一朵政法战线上的铿锵玫瑰。杞县人民法院五里河女子法庭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而李艳云同志个人也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优秀法官 ”、“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开封市焦裕禄式好党员好干部”等荣誉称号。

    道德模范们在平凡中铸就伟大,他们身上所散发的道德之光也将照耀每一个人的心灵,引领着更多的人们向善向美!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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