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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心男子重婚 锒铛入狱获刑

  发布时间:2016-10-27 10:47:29


    身边的事:1986年腊月间,通许县城关镇某村男青年潘意俊与邻村女青年王思华在通许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五年间,王思华生育了一儿一女,儿女的出生为幸福的家庭增添了无穷的快乐,潘意俊的运输生意也更来劲了。可是,好景不长,潘意俊在做运输的过程中,认识了小其八岁的河北女孩赵丹,并且同居生活。2013年国庆节期间,为了达到与赵丹结婚的目的,潘意俊以给儿子办理北京户口为名与王思华办理了假离婚,并取得了王思华的信任。

    2013年10月间,潘思俊与赵丹登记结婚。但是,潘意俊与王思华假离婚从没有向亲戚朋友公开,仍在逢年过节、节假日时与王思华以夫妻关系在该村同居生活。2015年间,潘意俊很少回通许县老家过年过节,就连父母生日也没有回来,总是以生意忙为由不回家。2016年3月,王思华发觉潘意俊欺骗自己“假离婚”后与他人结婚,遂向通许县公安机关报警。2016年5月,通许县公安局在河北省邢台将潘意俊抓获。2016年8月,通许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现已审理终结。

    结果:通许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意俊与赵丹登记结婚后,仍长期与前妻王思华在老家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意俊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对其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依法判处潘意俊有期徒刑一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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