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寇法官,谢谢法院执行局的领导和同志们,你们这么多天辛苦了,俺领到了执行款!”。“谢谢法官,谢谢你们这些天来的努力,让你们多费心了!”安吉魁夫妇接过39000多元的执行款,围着执行法官寇奇峰说。
这是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执行案件。2014年9月16日,原告安吉魁、孟宪兰夫妇骑电动车外出办事途中,被被告刘秀超驾驶的轿车撞伤,造成安吉魁身体严重受伤及孟宪兰受伤的事故。原告安吉魁受伤后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先后花费医疗费数十万元,该事故后经杞县交通事故纠纷人民委员会调解,被告刘秀超除去先期垫付的医疗费外,另赔偿原告夫妇各项费用20万元,签协议之时支付10万元,下余10万元分两批给付。首期到期后被告未履行协议。原告夫妇以要求被告给付首期费用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夫妇5万元费用。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安吉魁因该交通事故严重受伤,生活不能自理,仅孟宪兰一人照顾,又因支付高额医疗费用,家庭生活举步维艰、十分困难。2016年5月16日,原告夫妇向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期间,因被执行人刘秀超常年不在家,承办法官寇奇峰与同事,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家中,给其家人做释法工作,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让其家人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法定义务,其家人不但不配合工作而且拒绝与其联系。不知跑了多少趟,给其家人做了多少工作,被执行人就是不到法院履行义务,躲避执行。
9月14日凌晨,在得知被执行人回家的消息后,执行法官20余人赶到其家中,将被执行人刘秀超拘传到法院。经过执行法官寇奇峰等人一段时间耐心说理释法、说服教育工作,被执行人态度仍然强硬不听劝说,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时间已经到了中午,被执行人依旧不听劝告。经合议庭合议,执行法官决定对其拘留,寇奇峰拿起卷宗说,我们一起去拘留所。被执行人一看要动真格的了,脸色大变冷汗直流,嚣张气焰消失的无影无踪,态度也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缓和起来,同意履行法定义务。经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同意下,该批赔偿款最终以39350元随后交清。时钟已经指向了下午3点多,这时的寇奇峰感到饥肠辘辘,才想起中午饭还没有吃,鼻梁上渗出点点汗珠,天气依旧有些热,脸上却露出一丝的笑意,心中倍感清凉……
就这样,在“百日执行风暴”活动强大攻势下,在法律强大震慑力的威慑下,在执行干警顶风雨、冒酷暑,不辞劳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刘秀超将该案的案件执行款交清,该案得以执结,再次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