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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人民法院干警参加“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发布时间:2016-10-11 14:51:47



    9月30日是全国“烈士纪念日”,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继承和发扬革命优良传统,杞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40余人到杞县水东烈士陵园参与“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使广大干警接受了一次生动形象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洗礼,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进一步增强。

    上午9时,烈士公祭活动正式开始。法院干警们同全体参加人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并面对革命烈士纪念碑肃穆默哀1分钟,表达了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之情和深切怀念。而后,干警们依次瞻仰了革命烈士纪念碑,参观革命烈士纪念亭。

    通过参加“烈士纪念日” 公祭活动,干警们纷纷表示,将铭记历史、心怀感恩,以革命先烈矢志不渝、英勇献身的伟大精神为动力,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为建设和谐美丽新杞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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