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事:玉皇庙镇孔楼村翟亮家因高速路征地,得到几十万元补偿款。一时间,其家成了暴发户。在村民的安排下,与急于结束单身生活的大龄剩女茜茜相亲并领取了结婚证。没有什么感情的婚姻注定不会有好的结局。没有给付彩礼,没有装扮婚房,没有举办婚礼,茜茜一气之下,在领完结婚证后就回到了娘家生活,没有和翟亮同住过一天,更没有进行过夫妻生活。
三个月后,翟亮生病急需用钱,此前家中补偿款又因投资失败而无法收回成本,不得不向朋友房圆借了2万元治病。再后来,翟亮父母因为想抱孙子,眼见这对小夫妻和好无望,便建议他与茜茜离婚。于是翟亮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将茜茜诉至通许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离婚,并要求茜茜分担上述2万元借款。
诉讼中,房圆也出庭作证,证明翟亮的确向其借了2万元用于治病。对此,茜茜表示可以离婚,但因为两人名为夫妻,实际上从未真正如夫妻一样在一起生活过,自己挣钱自己花,而这2万元也是翟亮用于个人治病,和她没有任何关系,故不同意分担该笔借款。
结果:经通许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最后判决准予翟亮与茜茜离婚,同时驳回翟亮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以上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