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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措施 促进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17 18:37:41


    2016年8月16日省院执行工作视频会后,开封中院执行局召开会议,由市中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开封基层法院院长、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参加及基层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通过视频参会。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世亮针对开封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现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核查清理在账案款,要边查、边发、边清,全面实现执行款物的信息化管理,将案款逐笔录入最高法院案款清理系统。同时结合清理案款的情况,根据财务室提供的尚未发还执行款的明细,认真对照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每周报市中院,全市法院2016年8月31日前要将全部目前所存的案款发放完毕,确有法定原因无法发还的应逐案落实,写明原因,并由主管领导审查签字。

    二是要全面核查未结案件,他要求每个干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清理积案,尽快消化未结案件。全省法院3月份开展清理积案活动,2016年9月1号以后,开封两级法院不准再有超6个月的案件。

    三是要加强案件的录入工作,要确保立案信息、执行进展及结案信息的及时录入,要摸清家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2015年1月以前未录入执行网络系统的案件一律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要按时上报。如以后发现还有未上报的旧案,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他强调,上述三点每个法院都要重视,尽快落实,如发现有不重视,互相推诿,消极对待,导致未能按如期完成任务的,市中院将视情况约谈院长、执行局长,必要时将建议调整执行局长。

责任编辑:贾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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