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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执行法官着力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6-06-27 18:24:50



    6月27日上午,在杞县法院门口一位老汉将一面“铁拳出击、神速执行”的锦旗送到了杞县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

    该老汉名叫刘康,家住杞县柿园乡,因与邻村孟辉在使用农田灌溉设施上发生矛盾被其打伤住院,后刘康将孟辉起诉至杞县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认为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健康权,原告因此受到的损失,被告应予赔偿。

    判决书生效后,原告迟迟未收到被告的赔偿款,遂向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申请,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到被告家中均未找到被告,后多方查找均无果。2016年某天中午,执行局法官接到原告刘康电话,声称被告孟辉在家。执行局局长随即指示执行局一庭法官立即出动,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慑于法律的威严,被告孟辉最终将赔偿款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至此,刘老汉苦苦追寻的赔偿,终于因法院执行局法官不辞辛苦的神速执行而有了结果。

    执行难问题是我国法院普遍需要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今年3月13日,最高院院长周强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吹响了“向执行难宣战”的号角。杞县法院响应号召,先后召开党组会积极部署相关工作,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打造一支有担当的执行队伍,健全信息化执行查控体系、执行管理体系、执行指挥体系及执行信用惩戒体系,不断完善执行规范体系及各种配套措施,破解执行难题。通过工作开展,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执行效率增强,执行工作情况有了显著改善。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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