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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 充分利用执行网络系统快速执结一起案件

  发布时间:2016-06-27 17:47:16


    秦某是开封市祥符区西姜寨的一位农民工,2014年5月在开封市某建筑公司的工地施工时,被突然倒塌的墙体砸伤,致使其三根肋骨骨折、L1椎体骨折。2016年4月,法院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秦某各项费用1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既不按生效判决履行付款义务,也不如实申报财产。同年6月20日,禹王台区法院执行人员主动出击,利用执行网络查询系统,在网上将被执行人的10余万元进行冻结后扣划。从立案到执结此案仅用六天时间。申请人拿到赔偿款后,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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