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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召开“思想大解放”大讨论活动学习交流暨查摆问题阶段动员会

张兴隆院长提出四点要求

  发布时间:2008-08-18 17:39:45









    8月13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思想大解放”大讨论活动学习交流暨查摆问题阶段动员会。市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第十二督导组张文敏同志到会指导工作。中院全体党组成员、中层正副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闫晓明宣读了“思想大解放”大讨论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安排意见。市中院李佩生副院长等汇报了学习心得感受。张文敏同志代表市委督导组,着重要求:一是将提高认识贯穿活动始终,进一步提高对解放思想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解放思想的自觉性。二是围绕查摆问题有针对性地抓好学习。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查摆工作,深刻查摆束缚工作前进的思想根源,真正实现思想的大解放。四是认真组织好民主生活会。

  市中院张兴隆院长总结了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结合省法院、市委的相关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开封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确保法院工作方向、全面推进工作的法宝,更加坚定不移地把解放思想的大旗高举起来,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为开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自查报告要“深”。要找准问题、剖析根源,围绕观念意识、加快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工作查,要真正使撰写自查报告的过程成为深化学习、接受教育、增强党性的过程。三是征求意见要“广”。要广开言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举措,征求对自身存在问题“把脉会诊”,查找问题症结。四是民主生活会要“真”。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查摆问题的核心。每位领导干部都要敞开心扉,畅所欲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的真实和质量。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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