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快报

开封中院开展抄写党章和包公铭志诗活动

  发布时间:2016-05-25 14:45:03




    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干警为民公正廉洁司法意识,近日,开封中院组织全体干警抄写党章和包公铭志诗。

    按照上级和中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要求,广大党员干警要手抄党章全文。中院通过发短信、微信通知、在内网上挂电子文稿等方式,以支部为单位,要求全体干警抄写党章内容以及包公所作的《书端州郡斋壁》五言铭志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做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并确保党员人人参与。

    干警们表示,通过抄写党章和包公铭志诗,结合之前到开封法院廉政教育基地--包公司法文化博物馆学习的经历,进一步强化了党章意识,真学真懂了党章内容,深刻掌握了党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和准则。今后,要以包公高尚的道德追求与严格的为官准则为榜样,为民公正廉洁司法,做一名合格法官、合格党员。

责任编辑:刘欣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