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在审理“两抢一盗”案件中注重为被害人追赃,开展“两抢一盗”专项活动以来,就为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21万余元,退赔到位的案件占所判案件88%,所判案件无一被害人要求抗诉,无一上诉。
由于盗抢案件法律规定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刑事惩罚,被害人往往经济损失不能得到赔偿。该法院对起诉的每一起“盗抢”案件要求审判人员做的“三个必须”,即一是必须查明被告人赃款、赃物的去向,要求办案单位依法扣押、冻结被告人的财产,应当发还的及时予以发还;二是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时必须告知被告人主动退脏是争取从宽处理,教育被告人及家属打消退赃不退罪的错误认识,动员被告人家属代为被告人退赔,并向被害人发放量刑征求意见表;三是必须在被告人退赔到位后再收取罚金,将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提前贯彻到被害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之前,由此,有效的化解了双方对立情绪,减轻了被害人的诉累。今年7份,本院审理的张绪全二人盗窃案件,经办案法官多次做工作,二被告人各退赔失主14000元,被害人满意。该院考虑被告人积极赔偿和自首情节,酌情从轻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和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