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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开展应当收监而未收监执行罪犯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6-04-19 18:20:47








    4月19日下午,全市法院开展应当收监而未收监执行罪犯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动员会在开封中院召开。开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昌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刑事审判、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审判监督、司法技术工作主管副院长及部门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等参会。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井竹主持会议。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风臣宣读了《关于开展应当收监而未收监执行罪犯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开展应当收监而未收监执行罪犯大排查大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卫对活动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井竹强调重申工作纪律和责任查究规定。

  为扎实开展此项工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昌豪作总结讲话,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要站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高度,把活动认真谋划好、精心策划好、扎实开展好,彰显司法关怀,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法院均要成立由“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查清底数,完善措施,严格责任,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开展。二是秉公司法。要对未收监执行案件彻底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坚决杜绝乱作为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把措施完善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排查不漏一人,收监不留死角,手续不存瑕疵。三是严肃纪律。对违法违纪乱作为的严肃查究,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对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履职尽责等不作为的一律予以问责处理,确保圆满完成省法院部署的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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