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晚7时许,在中某县姚家乡念罗村被执行人卢某家门口,卢某紧握开封市尉氏县法院执行局崔亚东法官的手,连声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没想到你们会把我的车给我送回来,你们真是人民群众的好法官。”
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申请人高某申请执行卢某民间借贷案件中,被执行人卢某系郑州市中牟县人,因欠申请人90000元钱,判决生效后,尉氏法院依法扣押了他的丰田轿车一辆,可能是被执行人害怕法院对其处罚,从不到法院和承办法官接触,就在4月7日下午上班时间,来了两名男子替被执行人履行了案件款,并要求解除被执行人车辆的查封把车辆开走。承办法官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当即给被执行人打电话,可听起来被执行人似乎不太情愿,又很无奈的样子。法官意识到这里面可能有猫腻,为避免再有纠纷,就拒绝了代被执行人还款的两名男子的请求,两名男子无奈的离开了法院。
当天下午快下班时,承办法官办理好车辆解封,决定把车辆直接送还被执行人,到被执行人家里已是晚上7点半了,被执行人见到执行法官,说出了那两个替他履行案件款男子的要开走车辆的目的,原来是被执行人也欠他们钱,但不是很多,如果他们将车开走,把车私下卖了,损失就大了。此刻执行法官感觉到判断是正确的。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进行了口头批评,并向其进行了相关法律释明,当事人深受教育,也对执行法官深表感激,围观的群众也都纷纷称赞尉氏县法院的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