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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昌豪院长在开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0 14:12:5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统领,忠诚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发挥审判职能,坚守司法公正

全市法院全年收案42938件,同比上升34%,结案36922件,同比上升35%。市中院收案5896件,同比上升10%,结案5359件,同比上升11%。全市法官人均结案同比上升36%,其中中院同比上升16%。

依法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902件,同比上升14%,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94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35人。中院审结366件,同比上升10%。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依法审理段某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依法严厉打击暴恐犯罪,伊某某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开展打黑除恶、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审结盗窃、抢劫、诈骗案件894件1152人。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审结39件56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9人。曹某某运输毒品三千余克,持械抗拒抓捕,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持续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对生产、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166件179人依法严判,并限制其从事食品行业。助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0件8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4案4人,依法审理新乡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某某受贿案。依法严惩“马路杀手”,审结“醉驾”案件656件658人。依法打击邪教犯罪,审结“法轮功”、 “全能神”等邪教犯罪案件9件10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从轻、减轻判处未成年人犯罪176人。

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公平交易。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23826件,同比上升37%,标的额203.44亿元,其中中院审结2889件,同比上升28%,标的额156.96亿元。审结婚姻家庭、侵权确权等传统民事案件11935件,调解撤诉5114件,调撤率42%,促进家庭邻里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审结合同类案件11722件,引导社会公平诚信,促进经济有序发展。审结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69件,制裁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审结企业破产案件5件,依法盘活资产,妥善安置职工。持续开展涉军维权活动,为驻汴部队提供法律服务,审结涉军案件27件,用心用情用法维护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服从服务于全市“处非”工作大局,依法保全涉案财产,防止资产流失,为全市有效有序开展“处非”工作奠定基础。在兰考县配合下,中院妥善处理某食品公司与140余人合同纠纷案,全部达成和解协议,促进当地社会大局稳定。开展第七次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对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全市法院审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9件,标的额887.78万元。

站位全市大局,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55件,同比上升65%,中院审结293件,同比上升73%。审查行政非诉案件740件,裁定准予执行633件。发挥重点项目巡回法庭作用,深入“两改一建”工地,宣传法律、接受咨询、调处纠纷,全年审结“两改一建”案件100件,有力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行政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持续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探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督促依法行政。邀请省法院行政审判专家来汴授课2次,帮助行政执法人员提升房屋征收工作水平。

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6047件,同比上升42%,标的额7.24亿元,中院执结151件,同比上升50%,标的额2.27亿元,协调指挥执行案件76件。发挥联动机制作用,与19家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网上查询4.18万次,网上冻结存款3500余次,1200多起案件得以执结。推进阳光执行,持续推动执行资产网络司法拍卖,成功拍卖汽车、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57件,38件溢价成交,成交额2.86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430万元。利用电视报纸、广场大屏、微博微信、住所公告等多个平台,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600余名,使“老赖”在出入境、融资、招投标、高消费等方面“网上有名,脚下无路”。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判处12案12人,对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协助义务人员司法拘留、罚款416人次,796名“老赖”迫于压力主动履行。

依法办理特赦案件,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根据国家主席特赦令,对符合条件的四类服刑罪犯,按程序依法予以特赦。依据相关法律,落实中央政法委规定,严格减刑假释标准,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430件,其中不予减刑62人,降低减刑幅度518人,不予假释1人;规范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依法收监23人,特别是对涉黑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的罪犯,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从严掌握,杜绝法外特权。

二、高度关注民生,彰显司法为民

施行立案登记,方便群众诉讼。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规定,简化立案程序,当立必立,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全市法院立案25453件,同比增长41%,其中民事案件上升39%、行政案件上升82%。全市法院当场立案率97%,高于全省近7个百分点,立案难问题得缓解。

关爱特殊群体,传递司法关怀。倾心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审执结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52件,标的额163.91万元。联合市妇联、市政府防范办等部门,举办“让爱永不缺位”大型法制宣传,采取庭审进校园、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6次,受教育学生2万余人次。在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开封现场会上,尉氏县人民法院张市法庭作经验介绍。对困难群体诉讼开辟“绿色通道”,全市法院依法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962件,金额732.87万元,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讨得回公道。

转变信访观念,多元解决纠纷。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实行“一单式”逐级信访,引入第三方力量,建立代表、委员、律师代理信访案件制度,引导正常访,依法处置非访,将涉诉信访处置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进京赴省信访处置工作,我市涉诉进京访量,由全省第6位下降至第14位。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上合组织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均未发生来自开封的涉诉信访干扰。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市两级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50个,邀请相关专业人员156人参与诉前调解,调解案件992件,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

完善硬件设施,提升便民水平。全市法院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建设,从细微处着手,开通无障碍通道,配备导诉员、咨询员,添置设备设施,方便群众诉讼,尉氏、杞县、龙亭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案件办理系统升级改造,实现全程网上流转,当事人获取案件信息更加及时充分。

扩大司法公开,回应群众关切。加快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建成29个“数字化”法庭,在市民之家设置电子查询设备,为司法公开搭建信息化平台。庭审视频网络直播案件781件,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8816份。打造微信、微博、微视“三微一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22858篇,点击量超70万次,解疑释惑,接受监督。召开食品安全、执行公开、减刑假释、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等新闻发布会16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廉洁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三查三保”、“一学两争三优”等活动,突出守纪律、讲规矩,使干警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断强化措施,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制定完善《效能问责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工程》等规定,狠抓制度落实。对审判执行工作岗位、环节,逐一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列出87个廉政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审查问题线索198起,问责干警111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8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其中开除5人(双开3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注重提高干警司法能力水平,邀请专家教授、审判业务专家授课,组织干警到高校参加培训,受教育干警4000余人次。着力推进包公司法文化博物馆建设,全力打造传承中原司法文化全新平台。重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召开人民法庭工作现场会,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倾斜等一系列措施,提高法庭建设、管理水平,已建成7个标准化人民法庭。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涉及体制问题慎之又慎,机制问题大胆探索。一是试行新型合议制。全市法院组建54个新型合议庭,整合审判力量,合理配置资源,明确权力责任,提升审判质效。二是改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兰考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全市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1821人,提前超额完成“两倍增计划”,案件陪审率33 %,陪审案件常态化,促进司法民主。三是诉讼案件繁简分流。全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0525件,占全部案件的29%。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269件金额较小的民事案件,快速解决纠纷。四是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案件570件,让优秀审判资源回归办案一线。11月17日,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爱护、支持的理念,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中院党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给法院干警以极大鞭策和鼓舞。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关心、支持法院工作,通过法律职务任免、代表视察、专项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不断加大对法院工作监督支持力度。市人大常委会为中院任免审判人员11人次,大力支持审判工作。全市法院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见证监督执行,参加减刑假释听证,促进工作提升。中院召开座谈会5次,走访代表、委员、廉政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360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73条。市“两会”交办的5件代表建议,专人及时办结,当面答复,代表满意。

各位代表!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干警牢记使命,奋勇拼搏,在法官数量减少、收案数激增的情况下,较好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全市法院多项工作位处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断涌现。中院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验收,兰考县法院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8个县区法院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杞县法院“五里河女子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兰考县法院东坝头人民法庭庭长闫胜义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评为河南省第二届“十大中原法治人物”。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中院在全省法院系统排名第5位,8个县区法院进入全省前50名。

成绩的取得,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距离党委要求、人民群众期待尚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加剧。2015年全市法院收案42938件,是2002年的1.7倍;人员编制仍使用2002年标准,2015年全市法院在编干警1075人,较之2002年的915人,仅增加160人。法官长期超负荷运转,干警牺牲节假日加班办案,已经成为另一种“新常态”。中院法官结案百件以上的13人,结案最多的法官结案166件,基层法院结案最多的法官已达323件,法官身体、心理压力较大。二是人员结构不合理。法官年龄40岁以上法官占全市法官数的72.3%,司法审判人才后继乏力,法警、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严重不足。三是司法作风仍需改进,司法能力仍需提高。少数干警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站位大局、服务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案件质量不高,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不好。四是涉诉信访终结机制还不够完善,涉诉信访终而不结现象依然存在,还需进一步加大与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基层组织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更大理解支持,增强化解效果。

对以上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继续给予监督、关心和支持。

2016年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全面谋划了国家“十三五”发展目标,在“五大发展理念”的引领下,人民法院工作将迎来新局面和新挑战。2016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服务大局。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落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继续强化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司法廉洁建设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反腐不设上限,不定指标,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损害群众利益、败坏法院形象的“害群之马”坚决清除。

着力抓好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端正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案件质量,注重办案效率,追求公平正义。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侵财、侵犯人身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遵循民商事审判工作规律,妥善调处社会矛盾,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异地执行,加大打击“老赖”力度,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积极探索司法改革,促进科学发展。贯彻五个发展理念,巩固完善新型合议庭制度,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立案登记,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在审判权运行机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大力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调查研究,为法官员额制改革做好准备。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全面改进工作。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主动、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紧紧依靠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解决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意见建议和提案。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法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

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历史进程中,人民法院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为绘就全市“十三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全市法院要助力加油,争光添彩。2016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各项决议,站位全局,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干净干事,公正司法,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争创一流司法业绩,为加快建设实力开封、文化开封、美丽开封、幸福开封,加快建设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段小东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正文第2页第4行):被告人段小东,男,1978年出生,系我市一名出租车司机。检察机关指控其于2013年8月,通过网络聊天软件,与境外间谍人员勾联,接受其搜集情报培训指导,多次对多个驻汴军事单位实施观测,并将11份机密级观测资料通过互联网向境外机构、组织非法提供,获取境外间谍经费人民币36310元。2015年12月1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排孜妮耶•伊则孜煽动分裂国家案(正文第2页第5行):被告人排孜妮耶•伊则孜,女,1994年出生,某高校2013级学生。2013年9月份以来,排孜妮耶•伊则孜以学习古兰经为名,先后多次组织、纠集多名少数民族学生非法讲经,并利用笔记本电脑组织观看宣传宗教极端思想、宣扬“圣战”、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蛊惑人心、煽动群众、挑动民族仇恨的音视频资料,阅读宗教极端思想书籍资料,宣扬、散布、传播“宗教至上”、“圣战”、“在新疆建立东突厥斯坦国”等宗教极端思想。2015年12月21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排孜妮耶•伊则孜犯煽动分裂国家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贾全明受贿案(正文第2页第13行):被告人贾全明,男,1962年出生,原任新乡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检察机关指控其在担任新乡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交通、国土资源等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16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09.5万元、美元8000元和价值31万元的购物卡,在规划审批、控规调整、容积率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2015年10月27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兰考维康食品公司借款纠纷案(正文第3页第6行):开封市维康冻干食品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在兰考道南建设新厂。新厂建设过程中,公司与兰考县140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4000余万元。因借款到期未还,债权人多次聚众围堵、打骂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施砸毁厂内设施、围攻外来客商及政府大门等过激行为。此案经依法审理,进入执行程序。为妥善处理该案,开封中院执行局指导兰考县法院,会同县政府,与其他法院联动,经多次沟通协调,涉维康冻干食品公司执行案件全部达成和解协议并息诉,维护了当地社会大局稳定。

特赦(正文第4页第11行):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犯罪人员赦免刑罚,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国家的重要节日,对部分犯罪分子实行大赦或者特赦,是世界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2015年8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特赦令,对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一是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三是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四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

立案登记制(正文第4页第19行):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15日印发该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意见于5月1日起施行。立案登记制实行过程中严禁“三不”行为,即对当事人的起诉,严禁各级人民法院不接收诉状、该立不立、不符合立案条件又不下裁定的行为。

包公司法文化博物馆(正文第7页第1行):开封是包公司法文化的源头。2012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省法院张立勇院长提出《关于在河南开封建设中原司法文化博物馆弘扬中华传统司法文化的建议》。2013年6月,省法院在开封成立包公司法文化博物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省法院、开封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认证会、审评会、协调会,积极推动建馆进程。包公司法文化博物馆由包公生平传略、断案事迹、后世影响和中国历代司法文化4个展厅组成。在上级法院指导和开封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努力建设,包公司法文化博物馆现已具备开馆迎宾条件。

责任编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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