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部署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业开展工作,12月17日上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暨业务培训会。中院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十个基层法院纪检组长、副组长,监察科(室)科长(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监察处副处长赵伟生传达了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各基层法院纪检组长汇报了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胡平处长通报了中院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并就具体业务进行了培训。
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井竹对各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点评,指出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学习不够深入,个别同志职责定位不清,业务能力不强,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要求;二是工作不够认真,创新意识不足,不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亮点较少;三是监督不够有力,监督方式方法单一,对违规违纪干警处理不到位,监督效果不明显;四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到位且有的纪检干部有兼职现象等。针对存在的问题,陈组长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完善自我。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特别是学习张建南组长和马锋军组长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理清思路;二是聚焦主业,发挥职能作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三是勇于担当,严格执纪问责。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查处,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四是要严肃纪律,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带头遵守纪律,严防灯下黑。
通过此次会议与业务培训,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坚定了信心,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市法院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