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在杞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科办公室,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杜爱民与来反映问题的当事人赵某促膝谈心,他说:“老赵,针对你所怀疑我院民二庭王法官在办理你的案件过程中有接受熟人打招呼说情的现象,经过我们详细调查,没有证据可以印证。今天就你的举报及我院纪检部门的查处结果,我们将记录在该同志的个人廉政档案中。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进行监督,同时也真诚希望你能理解和支持我们法官的工作。”以上是该院推行“留痕制度”、倒逼法官廉洁办案的一个缩影。
为确保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做到公正廉洁,今年以来,该院党组将办案“留痕制度”推广到全院审理和执行工作中去。具体实施中,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其他人员过问案件情况及当事人举报法官存在说情现象如实进行书面记录,同时存入该法官的个人廉政档案。通过实施“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进一步巩固了法官违法违纪的“隔离墙”,有效降低了法官的廉政风险。因为有了“留痕制度”,使得该院的责任“倒查”也有了相应依据。纪检监察部门在例行内部自查和核实外部监督举报工作中,调查问题发生在哪一个环节、具体承办人是谁、该由谁承担责任,从之前的书面记录中就能迅速锁定,然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甄别、认定和追责,倒逼法官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减少违法违纪风险的发生。该院于镇法庭庭长孙军深有感触的说:“办案‘留痕制度’的实行,使业务庭法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减少了诸多干扰,领导打招呼、同事来讲情的现象也不见了,对我们办案法官来说多了一道“挡箭牌”,我们真的很欢迎。”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纪检监察部门自查和当事人投诉举报共受理9条法官违纪线索,其中1条涉及违反办案纪律,2条涉及法官在执行工作中不力,均通过“留痕制度”予以审核、认定和追责,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