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举办第十六期“法官讲堂”,民一庭副庭长杨琳为全院干警作题为“法庭上的心理学”的授课。
杨庭长讲到,法庭上的心理是一把看不见的利剑,当事人进入到法庭,要求解决的不仅仅是法律问题,当事人面对自己的亲人受伤或丧生、反目为仇或者感情破裂,也可能因为紧张生活关系、激烈的职场竞争、沉重的经济负担、脆弱的人际关系等生活中出现的重大变故,等等问题,伴随着抑郁、焦虑、压迫、紧张的负能量情感而把不满的情绪和心理问题一并带进法院来。而作为法官的我们,忧伤着当事人的忧伤、快乐着当事人的快乐,我们的心理压力也是可想而知。所以,当我们面对着不同的矛盾时,如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达到社会和法律的统一,就需要我们不仅运用法律理论和方法,还要运用心理学知识和技能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有时心理学专业知识并不重要,关键是处理事情的能力,尤其是心理阻抗的祛除,对于办案的法官来说尤为重要。
顺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武捷点评到,本次法官讲堂的课题是新颖的,心理学在各个领域都有它的体现。对于法院来讲,特别是在处理传统民事案件时的体现和应用是非常广泛的。传统民事案件的审判更要注重实质意义,表示出对弱者同情与关怀,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统一为宗旨。在民事审判的实践中,应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审判意识。因此,应特别注意情理与民事审判的结合,注意风俗习惯与民事审判的结合,注意公平与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故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办理传统民事案件时,我们主要以疏导当事人间情感纠纷,化解感情矛盾为主。此时若能够恰当、合理地运用心理学,会起到良好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