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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六项措施保护当事人诉权

  发布时间:2008-08-11 16:33:34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河南省杞县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通过找差距、理思路、求实效,注重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切实关注民生,让人民群众感到司法的正义和关怀。采取六项措施,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一是能知情。通过审判各环节的公开,建立听证制度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二是能明白。做好案件的释明权和告知权,以及判后答疑等工作;三是能平等。在诉讼中能享有人格上的平等待遇,当事人与法官之间能进行平等的交流和沟通,诉讼权利得到平等的维护;四是能选择。在诉讼程序上能自己作主,自己选择,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而不受其他人的摆布;五是能参与。要让当事人平等地参与诉讼;六是能监督。保障当事人有权利对案件承办法官的不恰当行为予以监督。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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