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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无情 法官情深

  发布时间:2015-08-27 10:44:42


    2015年5月25日,5时50分,方城县古庄店乡人刘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S219线由南向北行驶至祥符区境内,与开封市祥符区人张某驾驶的三轮汽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张某颈椎骨折并高位截瘫、右肺部感染等。2015年6月18日,该事故经祥符区交警大队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不负责任。

    2015年8月份,受害人张某家属在花费20万元医疗费、已无力垫付后续医疗费的情况下,强烈要求刘某先予支付医疗费,在遭到拒绝后,张某父亲情绪激动。祥符区法官曹志强和李聪聪了解到张家困境后,一边安抚张某家属,一边抓紧时间和肇事车辆投有强制险和商业险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联系。经过多次沟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同意先支付15万元,用于张某治疗。

责任编辑:王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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