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至7日省法院法警总队课题组一行四人到开封两级法院就“强化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双重领导’”进行调研,并与开封中院法警支队、金明区法院法警大队部分干警进行座谈。
2012年颁布实施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接受所在人民法院院长和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领导”,这种“双重领导”管理模式充分体现了这支队伍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强化“双重领导”管理模式在日常警务保障工作中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决定开展“强化司法警察队伍‘双重领导’”课题调研,这是今年最高法院政治部确定的唯一一个有关司法警察的调研课题,也是十八大以后关于司法警察队伍管理的一次重要调研活动,省高院作为承担该课题任务的三个法院之一,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故省院法警总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各中院法警支队提高认识,迅速成立课题组,按时上报高质量调研报告。接通知后开封中院法警支队立即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课题组,对调研内容进行认真准备、收集材料、梳理分析、大胆构想,经过一个月的辛勤工作,调研报告顺利完成并按时上报。
座谈会上,两级法院与会人员准备充分,畅所欲言,就目前司法警察队伍“双重领导”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强化“双重领导”的构想及意义、具体的操作实施意见等进行了热烈发言,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课题组认为开封中院法警支队对此次调研高度重视,工作开展扎实认真,报告撰写质量高,具有较强的推广和使用价值。希望今后继续探索思考警队在队伍建设、警务保障、日常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司法警察队伍科学、规范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