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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加强巡回审判

  发布时间:2008-08-07 10:22:47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河南省兰考县地处中原腹地,是焦裕禄精神发祥地。全县辖十六个乡镇,六十余万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辖区群众的各种矛盾纠纷也不同程度的增加。兰考县人民法院以便利人民群众诉讼和宣传教育为目的,结合“马锡武审判方式”,探索了巡回审判的新途径、新方法,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流动法庭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

    长期以来,传统的审判方式是法官坐堂问案,也就是在庄严肃穆的审判庭上开庭审理、宣判案件。这种审判方式虽然体现了法律的神圣和威严,但对于基层人民法院来说还存在一些弊端。基层人民群众出于对法律的一知半解和对封建司法制度的错误认识,加之很少有机会与法官进行沟通,往往在诉讼过程中对法官存在距离感,这种距离感造成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猜疑和不信任,尤其是在败诉后,这种猜疑会更为强烈,往往会造成缠诉、信访,带来多种社会不和谐因素。兰考法院为消除这方面的审理弊端,打破以往的传统审判模式,走出审判庭,深入田间地头进行调解,设立“流动法庭”审理、宣判案件,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巡回审判提高群众满意度

    兰考法院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到田间地头,到工厂企业,到学校医院,到社区机关开展巡回调解、巡回开庭、宣判。在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联络点,在各村委会、居委会公示本辖区受案范围、所需材料、法官联络方式和举报电话,定时到联络点办公,在农村集会时开展巡回立案、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2008年上半年,该院巡回审理案件163件,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2.9%,无一起因处理不当再引起矛盾激化。2008年3月28日,兰考法院在红庙镇卫生院就地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新农合”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郭某因未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其发生意外造成骨盆骨折、第一腰椎爆裂性骨折后,冒用参加“新农合”的弟弟的名字进行治疗,骗取了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金4056.92元,后被发现而被依法提起公诉。由于在审理期间,被告人仍需住院治疗,兰考法院决定在被告人就诊的医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告了判决。审理过程中围观群众近百人,当经过法庭教育被告人后悔不已、当庭认罪,且法庭判决其构成诈骗罪,免于刑事处罚,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时,旁观群众受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纷纷表示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真正起到了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的效果。

                 建章立制让巡回审判在兰考大地生根开花

    通过两年多的实践,兰考法院总结了不少巡回审判的经验。该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和审判组织设置,初步确定了巡回审理的案件类型和基本方式。即以民事案件为主,刑事、行政案件为辅的巡回审判范围。为了将好的经验加以固定和推广,兰考法院结合“马锡五审判方式”,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巡回审判的含义、意义和原则,巡回审判的内容,巡回审判的要求,巡回审判的考核等方面,制定了相关制度,从而更规范了巡回审判,形成了一种模式、一项制度,在兰考大地上生根开花。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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