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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法官李冰散文作品获河南省2014年度报纸副刊优秀作品二等奖

  发布时间:2015-07-15 09:47:19


    7月10日,在刚刚揭晓的河南省2014年度省报纸副刊(第32届河南新闻奖副刊类)优秀作品评选中,由《河南法制报》选送的杞县人民法院法官李冰同志撰写的散文作品《桨声灯影御河游》获得副刊好作品二等奖。这也是该同志的散文《雨中白洋淀》在2013年度省报纸副刊优秀作品荣获三等奖后又一次获得荣誉。

    该同志在法院系统长期从事新闻宣传工作,十多年来先后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开刊发各类作品数百万字,其中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体裁作品150多篇,10多次在征文活动中获奖。

    在《桨声灯影御河游》一文中,作者以细腻的笔触向读者展示了开封这座北方水城,满城所流淌的宋风宋韵。那风光旖旎的御河,无疑就是众多明珠之间的一条银丝。漫步期间,春有花、夏有荷、秋有芦苇、冬有雪,无论何时,当你来到御河之畔,她都静若处子,像一位温柔的女子舒缓流淌,灯光辉映下,画舫桨声中美奂美伦,良辰美景,怎不令人陶醉?通过细腻的笔触,作者将古城水系之美展现到读者眼中,让你在视觉和听觉里、在这如梦似幻的梦境中走进大宋、梦回千年。

    据悉,2014年度河南省报纸副刊优秀作品评奖活动共收到全省25家报送选送的参赛作品159件,60件作品获奖。

责任编辑:王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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