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付素琴为全体干警带来了一堂题为《未成年犯罪相关问题探讨》的专题讲座,该院全体干警参加了本次授课。
课上,付庭长结合该院近年来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认为青少年犯罪具有自身独特性,主要是: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法律意识淡薄;学校教育及管理的失误;家庭、社会因素的不良影响等方面的特点。由于未成年人特有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社会定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也有着不同于成年人犯罪审判的特殊之处。付庭长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和工作经验,从少年法庭审理案件的范围、刑事诉讼中未成年情况调查制度的法律根据与实务操作、分案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对未成年犯罪审理做了介绍。特别是关于心理疏导、心理测评机制的运用和法庭教育等问题,做了详细的讲解。
课后,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兵对本次法官讲堂做了点评。他说到,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跨世纪的劳动大军和科技人才队伍的后背力量,对青少年的教育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严格地遵守法律规定,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人与日常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是要正确量刑,宽严相济。三是要加强宣传,注重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