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兰考县法院以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为工作重点,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随着考评体系的逐步健全,考评内容更加详实、方式更加科学、结果更趋客观,干警对考评工作的信服度有更大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该院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完善考评制度,形成体系
兰考县法院党组在广泛征求干警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绩效考评制度,修订了《司法能力及位次目标考评委员会工作规程》、《干警考评办法》、《兰考县人民法院内部各单位考评办法》、《综合部门干警考评细则》、《法制宣传、信息调研、案例编报、优秀裁判文书、司法统计及通联工作考评办法》等多项考评制度,出台了《内部工作人员大督查若干规定》。在运行中又完善制定了绩效考评工作的相关规定,再辅以该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审判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考勤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等多项制度,使该院的绩效考评工作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为该院的综合考评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健全考评组织,体现民主
兰考县法院绩效考评委员会由九名委员组成,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兼任,其余七名委员由主任分别从院各职能工作岗位上推荐,干警民主选举产生。考评委员会内设审务、政务、督查三个考评组。审务考评组负责审判业务能力的考评;政务考评组负责行政管理和综合业务的考评;督查考评组负责对审务考评组、政务考评组和各项考评活动的监督检查落实。考评委员会下设日常考评工作办公室,负责考评工作数据、信息的采集整理,并对考评委员会汇报日常考评工作。三个考评组和一个办公室职责清晰、目标明确,形成了相互制约、联动管理的模式,突破了以往法院管理行政化、集中化的模式,得到了全体干警的广泛认可。
三、丰富考评内容,贴近实际
为客观公正的衡量每位干警、每个部门的工作实绩,兰考县法院主要从全院干警和各部门的德、能、勤、绩四大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涉及思想品德、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果、庭审技能、文书质量、审判公开、信息调研、法制宣传、作风纪律、司法礼仪、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干警测评和评价等 50 多个项目。着重对审判执行效果(发改率、调撤率、息诉率)、业务理论、庭审观摩、法律文书制作、案件质量等方面进行考评。综合考评项目细化到干警的工作实绩、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业务水平、政治修养、服务意识、团结协作等各个方面,充分显现了该院考评工作的全面性,为公平、公正地考评每个部门、每位干警打下子坚实的基础。
兰考县法院在考评中同时设定“否定性内容”,即对部门和干警出现违法审判、重大失误造成重大影响、违反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不达标、考核弄虚作假和重大责任事故等事项,实行 “一票否决”,取消年底评先、晋级、晋升资格。
四、严格考评方法步骤,确保效果
1 、考评方法。兰考县法院的绩效考评工作按日常考评和年度考评两部分进行。日常考评由考评办公室按月、季度对全院干警和各部门的考评数据进行汇总,经考评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向全院干警通报并予公示,受理干警查询,接受干警监督;年度考评按半年考评和年终考评进行,半年考评侧重点在于分析每个干警和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差距和不足,理出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年终考评在于评价每个干警和部门全年的工作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分业务和综合两个序列评定每个干警和部门在全院所处的位次,为党组在审务和行政管理中的决策提供依据。
2 、考评步骤。兰考县法院绩效考评注重量化考评与综合评价相结合,以量化考评为基础,辅以主管领导、部门干警日常评价及全体干警民主测评等综合评价,相互补充。考评数据来源于院职能部门,日常考评办公室按月、季度、年度对职能部门和督查组提供的考评数据进行汇总,在年度考评中,考评办公室按照汇总结果对应的分值对每个干警和部门换算考核得分,得出考评结果。在考核过程中,考评委员会对发现职能部门提供虚假的数据不实,由考评委员会按职能部门提供的虚假数据分值扣其得分,这种考核办法加强了部门负责人的庭务管理职能,也反映了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落实考评结果,彰显权威
兰考县法院党组对绩效考评结果高度重视,在队伍管理中严格落实考评规程确定的奖惩措施。年度考评结果是院务管理中奖勤罚懒、赏优处劣的重要依据,在干警的评先、晋职、晋级、奖惩和岗位调整中给予充分考虑,该表彰的给予大力表彰,该末位淘汰的坚决予以淘汰,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到合适的岗位,使人尽其才适其岗,大大提高了广大干警对绩效考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激发了干警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干事创业的激情,从根本上实现了 “要我干”到“我要干”工作理念的转变,杜绝了在干警中间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为保障和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