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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骗财骗色 不思悔改再度获刑

  发布时间:2015-05-27 08:45:00


    身边的事:家住通许县大岗李乡某村的郭某,年纪轻轻却不务正业、好逸恶劳。二十多岁因盗窃罪和诈骗罪曾多次入狱获刑。2014年3月郭某刑满释放,本应痛改前非,安心生活,可是,他却不思悔改,竟然冒充警察骗财骗色,结果再次锒铛入狱。

    2014年6月,郭某以“守住心中的宁静”为网名,通过微信和QQ等方式同时与多名女性聊天。聊天中,时常以提审犯人的为借口离开,并且向网友们表示自己是监狱狱警,工作很忙,休息时间很少。此间,郭某的花言巧语取得了网名为“陌上花开”的赵某的信任,随后以谈恋爱为名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后来郭某以买车与别人合伙做生意为由找赵某借钱,赵某信以为真,给其10万元用于购车。后赵某识破郭某假身份,随即报警。2014年11月份,郭某在郑州落网。

    结果:通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审理中,被告人郭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通许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还被责令退赔违法所得1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郭某表示服从判决,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贺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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